大学生网吧连续上网40小时心脏骤停 法院:系成年人行为 网吧无直接责任

23.10.2021  16:56

  江南都市报讯 伦艺菲、全媒体记者傅蓝天报道:10月22日,记者从南昌红谷滩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就大学生小张上网40小时后在公交车上心脏骤停一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小张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死因与网吧经营者无直接因果关系。经双方协商后,网吧经营方一次性支付小张父母5万元补偿金。

  2021年3月12日傍晚6时许,小张来到某网吧上网,直至14日上午10时许(期间共40个小时)才离开。14日上午11时35分,小张被发现晕倒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经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死亡原因系心脏博停。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张父母无法面对,他们认为,如网吧管理员能起到一点提醒的作用,也许小张就不会发生意外了。4月9日,小张父母向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负责经营该网吧的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45319.4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应承担所有后果,且其死因与网吧经营者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小张父母补偿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