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执法者“自制车牌”直戳“法治之痛”
近日,出现在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和旧宫东路附近的一些执法车引起当地居民的注意,这些车辆悬挂着印有“安检JG-001”、“安检JG-002”、“安检JG-004”、“安检JG-010”等字样的白底红字车牌。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车辆属于大兴区旧宫镇安全科。(11月27日新华网)
执法车悬挂自制车牌,招摇过市,如此“创新”的违法模式,着实刷新了公众的承受底线。“自制车牌”难逃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嫌疑,直戳法治意识淡薄的“脓疮”,是对法治最无情的嘲讽,上演了一场最荒唐的“闹剧”。
据报道所述,该些奇葩执法车属于旧宫镇安全科所有,开车的均为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据旧宫镇安全科的人员所述:“该车特殊号牌均为政府统一配的”。而大兴区安监局工作人员称,“该车辆确实是区安监局统一配发,遮挡号牌是因为联合检查,此行为确实违法,但已经摘下”。
试问,该区安监局为什么要遮挡号牌?难道挂上统一制式的“另类车牌”,能让联合检查更具效果?显然,“自制车牌”实属华而不实的招数,“白底红字”的车牌下面更暗藏权力的“傲骄”,涉事官员迷恋的也不过是统一排号下气势恢宏的错觉,是特权意识的“自我迷恋”,是一出活生生的官本位思想“现形记”。
至此,不得不佩服安监局相关人员的勇气。身为执法部门工作人员,遮挡号牌属于违法的行为,这种法律常识不可能不懂。然而,却公然知法犯法,其底气与勇气何来?试问,联合检查就能成为公然违法的理由?是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还是管理太松散、太混乱?根本的,是监管缺失锥心的痛。
执法部门“自制车牌”不应是谁的“独角戏”,相关部门快速介入、高效办案,认真履职,让敢向法律挑战者得到应有的处罚,才是当务之急。据《道路交通法》第11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档,污损”,而对于此种行径,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而面对如此巨额的罚款,又会掏了谁的腰包?切莫让民生的“口袋”为违法者的荒唐行径“买单”。
执法部门“自制车牌”带头违法,却不只是个“黑色幽默”,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反思反省、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不论是领导干部也好,普通党员也罢,争当法治“急先锋”,建设“法治中国”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使命。
而要建设法治中国,尚需“对症下药”。首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特别是法治教育,转变“官念”是前提;其次,加大对干部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落实力度,构建监管的“天罗地网”,将公权置于阳光下是重点;最后,高扬处罚的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零死角的力度、零界限的深度,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中国”,才能让“自制车牌”成为“昨日传说”。
文/王鸣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