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政引发广泛关注 6大杀手锏变6大亮点

05.08.2016  12:04

  7月28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引发广泛关注。

  中国网新闻8月4日讯(记者 张艳玲)7月28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暂行办法》与10个月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进步很大,亮点很多,尤其是承认专车合法,删除数量管控,删除价格管制,取消强制签劳动合同等更是引来一片叫好声。

  8月3日,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研讨会上,很多专家给予积极评价,有的专家说,交通部能开放性地采纳各方意见形成此办法,体现政府开放包容的思维。还有的专家表示,暂行办法超出预期,令人惊喜,是国家深化改革的一抹亮色,通过大国改革推动大国治理的进步。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暂行办法是各方意见最大公约数的产物,顺应时代发展,来之不易。利用“互联网+”发展交通,是在互联网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典范。暂行办法提出“高品质服务、差异化发展”思路正确,是中国由粗放发展向增值服务发展的体现,由此可以加快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总结了暂行办法的六大亮点。

  而就在去年10月17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来后,薛兆丰当时称这个征求意见稿是为专车量身订作的六大杀手锏,对专车招招致命。

  薛兆丰说,这两个版本有很大变化,之前的六大“杀手锏”变成六大亮点:网约车线上资料省级部门认定即可;驾驶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删除转变车辆性质的要求;删除数量管控;删除价格管制;取消强制签订劳动合同条款;删除不得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薛兆丰认为,网约车线上材料由注册地所在省级部门认定,认定结果全国有效,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的姿态。对驾驶员提出一定要求,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驾驶员的考核可由网约车平台申请,体现了政府对两级监管模式的探索。

  薛兆丰说,删除了转变车辆性质的要求,给予网约车不同于传统出租车的新身份,体现了对创新和新经济的肯定。基于这种新身份的认定,新规对网约车报废和退出服务有了合理规定。

  薛兆丰解释,删除数量管控,用市场调节来影响城市出行中特有的峰谷供求,符合分享经济模式。规定网约车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体现政府尊重市场规律的精神。

  薛兆丰还说,取消强制签订劳动合同条款,符合“分享经济”下网约车的用工模式,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现。删除不得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明确政府鼓励通过合法市场竞争来扩大市场份额的基本态度,也给地方政府很大政策空间。

  薛兆丰希望,地方政府很好落实暂行办法,确保将其革新精神落到实处,以更好满足公众多元需求为根本,不能重回打车难时代。以促进出租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为方向,贯彻分级管理思想,以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为监管底线,不应超越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过度监管。

  改革能否成功,关键看地方政府如何落实。多数专家一致希望,地方制定网约车管理办法时要结合本城市实际情况,兼顾地区差异,而不要一刀切。有的专家建议,交通部在暂行办法实施两年后做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效果再对暂行办法进行调整。(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