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确立网络安全制度框架,推动网络安全水平跃升
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自2015年7月《网络安全法》首次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全社会对此广泛关注、高度期待。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确立了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网络安全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对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网络安全法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网络安全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安全和利益出发,重点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网络信息保护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重要体现。
其一,针对当前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严重问题,《网络安全法》较全面地对网络运营者的责任义务进行了规定,包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并获得用户同意,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应及时告知用户,在网络运营者违反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时,用户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等,用户对个人信息将拥有更大的掌控权,其安全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其二,针对用户权益容易受损,缺乏维权渠道,同时也为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空间,《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维权、举报渠道,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网络运营者也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其三,针对当前网络诈骗呈多发态势,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加大惩治力度,《网络安全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其四,针对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迫切需要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网络安全法》做出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原则规定,为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提供依据。
二、出台网络安全法是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重要宣示
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安全法》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对当前存在模糊的多个问题进行了明确,旗帜鲜明地对外宣示维护我网络空间主权。
其一,明确凡是在我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都适用《网络安全法》,宣示对我境内相关网络活动的管辖权;其二,明确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如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提出了可采取冻结财产等制裁措施,充分体现了我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心;其三,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解决了长期以来跨境数据流动管理要求不明的问题;其四,明确对来源于我境外的,我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有权进行阻断传播,充分体现我保护网络主权不受侵犯,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坚定立场。
三、出台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助力
首先,将有效推动网络产品、服务提供商及网络运营者提高安全水平。《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网络运营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必将促使其加强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并切实采取行动,从而进一步从安全角度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特别是《网络安全法》系统提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规定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时应采用通过审查的产品和服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等一系列安全保护义务,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将有力推动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同时带动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
其次,将显著提高我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网络安全法》明确由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相应工作。进一步理清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相关职责和任务,将有助于更好地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有助于在事件发生后有效组织处置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最后,将有力促进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意识教育。提升网络安全水平的核心是人,一方面要靠技术、管理、运维等方面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靠广大用户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做出原则性规定,明确了导向。
四、出台网络安全法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新空间,但网络空间并不是净土,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等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个人乃至国家的利益。同现实社会一样,网络空间也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个人和组织的行为,保障安全有序。自2000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同时在《刑法》、《国家安全法》中都写入了网络安全相关内容,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网络安全领域基本法,导致权责不清晰,监管主体不明确,很多问题、矛盾得不到解决,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网络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涵盖了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确立了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了个人、组织在网络安全方面的责任义务,明确了对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及责任部门,解决了一些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重要问题。例如,个人和组织随意发布网络安全漏洞等信息,有可能被地下黑产利用,但长期以来对这一问题的监管处于模糊地带,《网络安全法》首次明确要求此类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信息发布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