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宁权”别只是“看起来很美”

07.12.2013  13:10

  某女影星的私密照在坊间疯转,对谁有成见就发个“负面”在网上搞臭对方,骚扰信息、垃圾邮件让互联网用户不堪其扰……昨天,北京市一中法院发布首个网络侵权案件权威调研报告。报告不仅分析出近年来网络侵权案件的六大特点,还首次针对骚扰信息、垃圾邮件提出了对网络安宁权要进行保护的新概念。(12月6日 北京青年报)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9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网络之上,泥沙俱下。在我国已经成为网民数量第一大国的背景下,借助网络平台和网络传播方式的侵权案件正快速增加。可至今,网络侵权行为立法仍然遥远。因此,许多网民被侵权,也只能是默默承受。现在首提“网络安宁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网民的正当权益,值得肯定,不过,“网络安宁权”能否发挥作用?能否真正保护网民的正当权益,还需要拭目以待。

  网络侵权,对网民造成的损害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因为网络侵权极易得到扩散、放大甚至恶化,所造成的损害范围和损害后果很难被准确量化,而且损害行为一旦出现,便呈现不可逆转和不可控制的趋势,损害后果呈几何级数的扩散,损害范围不断扩展和叠加。因此,必须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

  这边是网民受侵害越来越多,仅仅记者在百度搜索“男子网上晒女友私密照被判侵权”,就搜到了5000多条相关信息,那边却是维权无门和维权无力,这种现状必须得到改变,可一个“网络安宁权”就能改变现状吗?

  谁都知道,要想维权容易,一方面是靠法律发威,不仅有法可依,而且违法必究;另一方面是维权成本低。在现实中,很多人受到伤害,明知道可以维权,但却选择放弃,其根本的原因是维权太难。表现在维权过程太漫长;维权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过高;维权的结果难以得到保障……如果这些维权“消耗成本”过高,势必会阻碍网民维权的热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侵权的嚣张。

  每一个网民都需要拥有“网络安宁权”,但这却不是仅靠一个“新概念”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最为关键的是让维权变得容易,而不是只让网民选择走法律程序,且极有可能过程拖沓,让人不得不退却。一言蔽之,“网络安宁权”别只是“看起来很美”。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