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商局全面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31.05.2016  20:58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省工商局日前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在全省深入开展为期七个月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全面整治网络市场乱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实现网络经营者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的总体目标。

(一)确定整治重点,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

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整治重点;以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农资化肥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弛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通过大力整治,促使网络经营者违法失信成本增加、责任意识得到强化、网络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受到遏制、网络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网络交易信用环境显著改善、网络消费信心不断增强、网络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增强。

(二) 整合执法力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依托省工商局建立的网络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省工商局内部各职能机构执法力量,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提出具体措施,倒排工作计划,明确牵头处(室),配合处室,责任单位,具体人员。并强调各地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同时要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明确任务措施,扎实推进网络市场专项行动

一是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 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集中商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农村电商、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结合江西旅游大省特点,在暑期、节假日等旅游市场升温的时间节点,加大对在线旅游市场监测监管。

二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 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一批非法主体网站。

三是强化平台责任,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 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抓住辖区内开办的影响范围广、交易数量大的网络交易平台,以其为突破口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整治网络市场乱象。 严厉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商誉、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移动社交媒体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及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严惩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推进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 重点加强对网络经营者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其开设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的督促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六是畅通维权渠道,打击网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督促其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各项任务落实。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上报四个阶段实施。各地根据责任分工,采取网上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随机专项抽查、实地排查、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多种方法,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案源线索,开展专项检查评估,确定一批涉网违法案件线索,严厉查处一批网络违法案件。同时,省、市、县逐级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