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朗网络 我来护苗”主题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大行动的通知

06.07.2015  17:44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团省委决定从2015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广泛开展“清朗网络?我来护苗”主题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清朗网络 我来护苗”主题,动员广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传播活动,广泛传播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倡导网络文明志愿精神,宣传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理念,增强青少年安全上网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唱响青年好声音,共同建设文明、诚信、法治、安全的网络空间。

二、活动内容

1. 专题网页展示宣传。 跟踪各地、各战线志愿行动进展情况,收集和筛选各级团组织的宣传报道和好的做法,在团省委官方微信上推送,同时择优向团中央报送,在中国青年网上展示宣传。动员青少年积极关注未来网“青少年网络文明科普网”。组织学校团委及少先队观看学习团中央制作的网络安全教育宣传片,吸引青少年浏览学习。

2. 网络在线互动交流。 组织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团中央“护苗在我身边”系列网络访谈,进行观看、留言、写感受。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小小文明卫士”网络文明趣味知识竞赛,引导青少年自觉维护绿色网络环境。

3. 网络文化产品推广。 围绕解读护苗行动的目的意义,组织团省委青微工程骨干成员推出一批网评文章,引导社会和青少年共同关注行动,深入认识行动的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行动宣传。突出行动主题,结合年度工作和省情,开发“红色记忆”系列文化产品,广泛开展“图说核心价值观”、“红动江西、漫舞青春”红色动漫作(产)品等征集活动,通过推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视频、动漫、游戏、图画等网络文化产品,引导他们自觉传播网络正能量,维护绿色网络环境。配合团中央推广“测试你的言值”H5小游戏,引导青少年识别和远离不健康网络信息。争取省委网信办协调省内主流新闻网站和重点商业网站资源,大力传播推广相关优质网络文化产品和亮点活动。

4. 微博微信推广传播。 在新浪、腾讯微博平台发起#我来护苗#话题讨论,制作发布微信“我来护苗”主题H5页面,通过交流对护苗重要性的认识,传播网络护苗理念,为营造清朗网络献计献策等,以凝聚社会广泛共识,提升青少年的网络文明素养。同时,动员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团中央微博、微信的转发、评论,形成宣传声势。

5. 抵制不良网络信息。 联合江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共同行动,动员广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举报中心或微博微信举报平台,举报涉及淫秽色情、赌博诈骗、暴力恐怖等方面的违法内容和不良信息,对危害青年成长的网站进行曝光,推动网站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推进步骤

1. 动员启动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细化下发活动方案,启动微博话题讨论,发布微信主题H5页面,完成与省委网信办和江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协调沟通,动员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

2. 全面深化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 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安排,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参与度、覆盖面、影响力。

3. 活动总结阶段(8月下旬至8月底)。 各级团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20日前上报省直团工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活动要求

1. 加强活动统筹协调。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策划组织、联动互动,结合本地、本战线实际和青少年特点,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活动,编创传播优质文化产品,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身边榜样,帮助他们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2. 发挥青年主力作用。 广大青年网路文明志愿者要增强“护苗”意识和责任感,自觉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要积极行动,通过转发、评论、点赞等形式广泛参与主题网络活动,传播主题网络文化产品,营造浓厚的“护苗”网络氛围。要充满爱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举报各种网络违法信息,为广大青少年构建安全健康的网络家园。

3. 注重活动宣传推广。 各级团组织要与本地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密切联系、广泛合作,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及活动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带动全社会关注网络环境建设,共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省直团工委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