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网络雾霾 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网络空间

31.07.2015  12:42

  互联网对于大家来说,可谓是既新鲜又实用。它推动了社会发展,丰富了精神生活,传播了很多正能量,也带动社会文明的进步。但同时,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的投射和延伸,与公民既存的现实社会所拥有的的正负功能一样,在释放正能量的同时也伴随着“网络暴力”这一附属产品的诞生,成为暴力冲突的大本营。

  网络是一个匿名的自由国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匿名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当个体进入网络世界之后,一种融入群体而产生的安全感,使得他们倾向于放纵自己的行为,而且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受到惩罚,偏信“法不责众”。

  网络匿名的特点恰恰契合了这种大众心理,甚至比现实生活有过之而不及。一系列的网络暴力事件,实质体现出一些人心理方面的不完善和在认知方面的不成熟。“爱起来惊心动魄,恨起来血肉横飞”,“一语不合,兵戎相见”。在法律约束和主流价值观的缺失下,人性的卑劣得到了充分的表演。

  网络暴力,既破坏了网络秩序,又让网络文明遭遇重大创伤。纵观近年来流窜在互联网中的各种“毒瘤”,受害者往往是青少年。深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一方面青少年好奇心强、年龄小、生理与心理发育还不成熟,但他们对于线上还是线下的活动参与度意识却很高,对网络这个充满诱惑力又具有神秘感的虚拟社会,有盲目跟风的心理,对事情没有理性的判断和认识,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网络暴力,间接充当了不法分子破坏社会和谐制造网络毒瘤的“马前卒”;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对网络监管缺乏及时有效监督,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网络暴力犯罪的温床。在交互开放的网络中,由于各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同,大众传播时代留下的权威性仍将在网络中发挥作用,这种权威性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塑性极强的青少年的发挥的作用其实更大。他们主动选择信息的行为往往遵循一种“权威法则”,当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时,多数青少年对于权威评论的依赖会更强烈,,我们发现在这些群体暴力事件中,大多数人是依附在某种话语之下的附庸。

  根治网络暴力之顽疾,还需对症下猛药。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今天,网络暴力与依法治国水火不容。青少年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社会各界都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筑牢网络防火墙,挡住那些吹向他们的阴霾和负能量,还网络一片净土,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空间"。对网络空间的治理,已经成为政府和民间的最大公约数。

  网站和网络运营商在网络社会扮演着“把关人”的重要角色,他们控制着信息的流动和存留,如果发现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就得立即出面调停与解决,他们又是保障整个网络环境清洁的“环卫工”,一旦出现不良信息即需立即清除。因此,网络运营商的地位不可小视。当下,一些网络运营商受商业利益的驱使弃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于不顾,对网上存在的非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立即采取技术手段和其他措施进行消息的封锁控制。结果导致造谣诽谤他人名声、个人信息泄露、网民恶意攻击等事件层出不穷,客观上为网络谣言传播提供了温床,为网络欺凌加深创造了时机,为人肉搜索范围的扩大制造了可能。因此,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名誉不受侵犯,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网络运营商的责任,在网络运营商有明显过错或者推定有过错的情况下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而双方也应该加强自律,及时过滤不良信息,避免大肆追求商业利益的行为。

  网络暴力的发生,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它具体表现为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鉴于网络暴力的极强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网络暴力的发生,是规范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前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