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评]赡养老人义不容辞何需立法
24.08.2014 21:03
本文来源: 江西信息港 - 江西新闻网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什么非得立法?笔者认为,也许因为如今很多人已经迷失了赡养老人这一义务,对老人不闻不问,甚至拒绝赡养。如山东滨州市阳信县一位84岁老人虽有6个子女,却无家可归,只好在小女儿家门口楼道上睡,更让人倍感凄惨,甚是揪心。老人在谈到这事,流着泪说:“从前,我那么辛苦地把他们抚养长大,如今他们却这样对我。”
再如,今年8月20日凌晨2时许,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津城村66岁的张父与儿子张某近年来因赡养费问题积怨较深,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沿张某卧室门口泼洒至室内,同时又将家中液化气打开并点燃。大火致张某和妻子范某,以及3岁的女儿葬身火海。作案后,张父在地下室服农药自杀身亡。
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养儿为防老。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这一悲剧告诉大家,如果不是因为子女尚失赡养老人的义务,让老人死了心,此事肯定不会发生。要知道,父母对儿女的要求不会很高,大多只要有一口饭吃,一个地方睡觉足矣。
每个老年人都期望自己能有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然而在生活当中,一些子女不愿赡养老人,而拒绝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把年老的亲人看作累赘,并且为此找出理由说:没有能力养老。请扪心自问你真的是没有能力吗?你有没有想过,要是当初父母以“没有能力生你、养你”为理由,会有你吗?
笔者认为,正是基于有部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杭州才出此策。但让自己的父母晚年好好生活,快乐的生活,算是最基本的回报,有没有法规,子女都无任何理由逃避这基本责任与义务。
赡养老人是天道,义不容辞。因此,笔者希望,为人子女不要在法规的束缚下才去赡养孝敬父母,让他们有个幸福、安详、快乐的晚年,让这样的法规成一纸空文。(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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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201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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