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勤对全省森林保险工作提出要求

10.12.2013  10:24

近日,全省森林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勤对2013年全省森林保险工作给予肯定,结合贯彻《农业保险条例》等精神,对我省2014年森林保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政府引导,加大力度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做到既要宣传森林保险是党的惠民政策,又要宣传《农业保险条例》,同时要兼顾森林保险其他政策的宣传。二是充分发挥林业职能作用,依法推动森林保险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在“宣传培训、协助承保、勘查定损、沟通理赔、防灾减损”5个方面,为森林保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创新森林保险操作模式。针对林农参保意识较弱的特点,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商品林保险应由县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理赔资金必须由林农知情并优先用于恢复造林。要组织国有林场、经营大户、林业龙头企业等积极投保,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四是要坚持合规发展,依法做好森林保险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保监会“五公开、三到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13]68号)文件精神,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