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中华烟罚单就撤销 新建县交警违规执法

08.05.2014  14:29

  【摘要】两名执法人员驾驶警用摩托车驶入环湖路,打算对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赣A8Y860”白色五菱面包车进行处罚。两分钟后,刚刚被贴了乱停罚单的面包车主便走过来,与摩托车上的一位执法人员简单交谈后,就掏出两包中华香烟,递给对方,以此逃过了处罚。

  原标题:塞上两包硬中华罚单就销了 新建县不挂警衔的“交警”很蹊跷

  今年4月,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在南昌市新建县街头,有一些“交警”在街头处罚乱停车辆,但他们制服上却不挂警衔,而且被罚后可以通过给送烟的方式“销单”。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为此多日守候,果然拍摄到了个别“交警”接受违法司机送的“中华”香烟,并且该违法司机的违法信息也没有进入电脑。

   执法人员穿着不正规令人疑

  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记者4月27日、28日连续两日在新建县城区主干道蹲守,与南昌市区交警不一样的是,在主干道上指挥交通、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虽然穿着反光背心,开着警用摩托,但警服上却没有警衔,胸徽。

  4月28日上午10时许,两名身着警察作训服的执法人员驾驶一辆喷涂“公安”字样,车牌号为“赣AJ5555”警用摩托车自新建县长征西路的长麦南路路口出发,开始对沿途道路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现场贴单处罚。

  这两人分工明确:一个专职填写车辆乱停罚单,一个专门对乱停车辆进行前后拍照取证。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长征西路、长征东路以及附近的环湖路上就先后有9辆机动车因乱停车被贴单,《违法停车告知单》上有“新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字样。

  这些蹊跷的执法人员到底是交警还是协警员呢?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民警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不但不能穿此类作训服,而且也必须佩戴警衔、警号、胸徽等警用标志。如果只是协警,则不能进行执法。

   贴罚单后拒收现金却收烟

  随后,两名执法人员驾驶警用摩托车驶入环湖路,打算对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赣A8Y860”白色五菱面包车进行处罚。面包车车主赶来求情,与这两人交谈一番后,面包车车主拿出了一张百元纸币想塞给这两人,但被当场拒绝。两人还是对这辆面包车拍照取证,开具了乱停罚单,随后便驾车驶离现场。

  然而,这两人开着警用摩托车没多远便停下来,不断东张西望,似乎在等人。两分钟后,刚刚被贴了乱停罚单的面包车主便走过来,与摩托车上的一位执法人员简单交谈后,就掏出两包中华香烟,递给对方。记者看到,这位执法人员把香烟塞进了上衣口袋,而面包车主在拿了烟以后,像朋友一样轻拍对方右肩,轻松离开了现场。

   塞了两包“硬中华” 真把处罚给销了

  “他们说不要拿钱,买两包烟就行。”当记者以车主身份向这位车主“求教”时,他告诉记者,一开始他想给两位执法人员一张百元大钞,打算花钱了事,但被对方婉拒,要求将现金换成“好烟”。于是,他便按吩咐,赶紧在附近买了两包“硬中华”,赶去送给对方。车主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在收到香烟之后,答应撤销自己的乱停车处罚。

  由于车辆“乱停放”的违法记录一般在5日之后才会被录入交警违章处罚系统。5月7日上午,记者通过交警对“赣A8Y860”白色五菱面包车进行查询发现,这辆于4月28日11时许在长堎镇环湖路被罚“乱停放”的面包车自4月28日至今,均无任何一条有关在新建县长堎镇乱停放的交通违法记录。而4月28日上午10时48分、10时55分在长堎镇长征东路因乱停放,而同样被这两人现场贴单处罚的“赣A7S0XX”、“赣A766XX”两辆小车,则同时于5月3日14时46分被新建县交警大队录入违法系统,处以了违法代码为“1039B”,罚款150元的违法停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