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公里路200人执法,罚款还可讨价还价

03.11.2013  11:59

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经调查了解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在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当地交通部门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简单地说,就是两个人管一公里。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上路罚款。而罚款的时候,还可以讨价还价。(央视网)

愤怒 比拦路抢劫更坏

李岳一号: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不就是典型的拦路抢劫吗!

咪良黄浦:变相抢钱,拆政府的台。

3875509980:公路“三乱”(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比拦路抢劫更可怕,危害更大。拦路抢劫抓了判了完了,三乱制造者是个庞大的队伍,堂而皇之地戴上国徽,所谓“执法”,损害政府信誉,败坏社会风气。

后果 高物价的罪魁之一

金利到:中国的物价怎么会这么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运费高。

雨蝶372272945:看起来是罚司机,最后成本全都被加在产品上,最终都是屁民买单!

何立飞-8:以罚养政,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外来投资者会望而生畏!

原因 以罚补薪结出恶果

欢迪也有人叫:除了犯事进去的,这些部门没见有多少下岗的。估计每年还在招人。

宸希陈露:这么多人只进不出,发不下工资只有罚款。

ebzs2013:罚款和工资、奖金挂钩,必然是这个结果。

畅想未来2010:国家财政既然养不了这么多人,就裁员呗,怎能放任他们到马路上抢劫?

应对 有人认命有人胡来

新雨润物:地方财政紧张,司机同志你就多做贡献吧。

新浪南京网友:没办法,我也是深受其害,但愿媒体别多事,罚点钱还好,管严了罚分那我们饭碗就丢了!

英之智妞妞:现在开车的人人自危,说不定哪天就被罚款扣分了,理由嘛,你看半天也不懂是啥意思。

Patrick__T:难怪某些卡车横行霸道,原来守不守交规一样罚!

点评

公路提款机源自无约束滥权

马涤明:向执法部门交了钱,不合法的就“合法”了,这是执法者在拿法律、拿管理卖钱。“管理卖钱”的最高境界当属“钓鱼执法”和“执法养鱼”,一些执法部门处罚违法并不是为了杜绝违法,而是纯粹的创收目的,而一旦违法现象彻底消失,执法部门便失去了来钱道,因此他们希望违法现象发生,越多越好。比较典型的现象是某些地区的色情服务业,一边是执法部门不断地扫黄,另一边则是,扫黄之后“黄事”又总能“春风吹又生”。其实地球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罚款创收,以罚养人,交通执法人员与司机明着说,你没有问题我也要罚你,因为我有罚款任务,这种情况并不是哪一个或几个地区独有。若说是谁发明了“管理卖钱”,几百年前的法国学者孟德斯鸠早就给出了答案:“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拿管理权力卖钱,是典型的滥用权力。滥权现象太多,根本问题是权力关不进笼子。

点评

要饭财政”催生罚款经济

王捷:众所周知,目前某些地方是“要饭财政”、或“吃饭财政”。县财政困难,就会努力“甩包袱”,把一些事业单位甩给市场,以自收自支的名义向市场“要饭吃”。这些代行行政职能的人员“走向市场”以后怎么“吃饭”呢?政府给了这些单位一定的执法权——罚款,以此养人。另外,对人事的管控,仅限于公务员编制,对事业编制限制少,于是一些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人员不断膨胀,人越多,“吃饭”负担越重,于是罚款也越来越离谱。

其实,由于财政困难和事业单位人员过度膨胀,并“走向市场”罚款,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在各地乃至其他部门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一些基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透露说“养路费在基层光用于‘养人’都不够,更别说养路了。”又如,据国家审计署通报,湖南挪用932万社会抚养费发奖金补助(9月19日《京华时报》),说白了,社会抚养费用于养机关人员了。

如果不严格约束权力,严控事业单位进人,同时,财政分配体制不改革,不能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类似于“两人管一公里”的罚款现象就会屡禁不止。(整理 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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