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罚罚 还是管不住“黑手”采砂?

01.12.2015  09:35

重型卡车等待装运砂石

在石港大桥附近采砂

4艘、6艘、10艘……望着不断增多的非法采砂船,余江县锦江镇石港村村民感觉陷入了举报怪圈。他们的举报没有让非法采砂船消失,反倒越来越多,从最初的一、两艘增加到最多时10余艘。这些非法采砂船聚集在信江石港大桥上下游两百米范围内疯狂盗采,虽然余江县水政执法大队七八次勒令停止非法采砂,但是盗采依旧。

石港大桥200米半径范围内是不允许采砂的。我们没有水上执法权,只能驱赶,非法采沙船主往往与我们‘躲猫猫’。”11月30日,鹰潭市公路局相关人士称:“信江石港村段非法盗采现象从2014年1月开始,严重影响了石港大桥的安全。

大桥旁上演疯狂盗采

29日16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石港大桥上游200米范围内,有8艘船在集中作业,机器轰鸣,甚至有3艘船就在桥底下采砂,见有人拍照才驶离。同时,下游也有2条船在作业。

离石港大桥不远处便是堆积如山的砂石场,数辆重型卡车在此等待装运。

2014年1月,并未纳入招投标范围的信江石港村段开始遭遇疯狂盗采,每天每艘船盗采砂石1500至2000立方米。”石港村占家村小组长邓上海称,“盗采船只均由杨俊忠等人组织。”这一说法,记者从余江县水政执法大队得到证实。据当地村民介绍,最多时10余艘采砂船,一天销售额超过40万元。

今年7月,鹰潭东升砂石有限公司以数千万元中标了信江门洞底水域的砂石开采权。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今年1月8日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是鹰潭市从事河道砂石开采、销售、运输为一体的砂石贸易公司,法人代表为杨俊忠。

在合法区域开采不到一周,便向石港大桥靠拢,非法盗采。”邓上海当时参与了拍卖河段的测量,他说:“鹰潭东升砂石有限公司标段水域距离石港大桥上游约1公里。

危及石港大桥安全

由于担心大桥安全,村民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向余江县水利局举报,要求监管部门制止此种行为。

鹰潭市公路局相关人士表示,盗采船只在石港大桥200米范围内非法采砂,使得河床下切,水流回旋,从而影响大桥桥墩以及桥体的安全。据了解,石港大桥是206国道的公路桥,去年7月曾封闭加固维修。

余江县水利局水政股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石港大桥周边区域属非采砂区域,他们多次接到过群众举报非法采砂,也进行过处理。“一有举报,我们就同水政执法大队前去处理。”对于记者提出29日下午所见非法采砂场景,他表示,日常巡查工作由余江县水政执法大队负责。

29日上午,我们还在此巡查,并没发现盗采船只。”余江县水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士表示,可能是发现巡查车辆离开后,开始盗采。不过,对于这样的“前脚刚走,后脚盗采”现象,他解释:“执法队员不可能24小时蹲守在此。”据他介绍,盗采船只属鹰潭东升砂石有限公司,曾七八次向非法开采的船只下发停止盗采通知单,效果不是很明显。

30日上午,余江县水政执法大队长段金生表示,“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发过单、抓过人、扣过船,却很难杜绝盗采。

村民质疑“以罚代管

在村民的持续举报下,今年10月份,余江县水利局对东升公司做出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可结果并没能令村民满意,“东升公司”盗采一直没有消停,且盗采船只越来越多

非法采沙船越举报越多,村民们认为作为监管部门的余江县水利局存在事实上的不作为,同时,也质疑其“以罚代管”,与东升公司围绕非法采砂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采砂船卖砂赚钱,水利部门坐收罚款。

河道采砂管理是我省水利管理中的焦点问题,也是政府社会管理事务中的难点问题。早在2013年,南昌市政法部门就曾组织专家对非法采砂行为定罪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得出结论:河道砂石也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依据《刑法》第343条,可定位“非法采矿罪”,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法律的高压红线下,南昌市曾一度猖獗的非法采砂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有数十名非法采砂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至于余江县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危及石港大桥安全的非法盗采行为,段金生没有回应。30日15时,石岗村民告诉记者:“记者采访期间,非法采砂也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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