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设群众监督员紧盯村“两委”换届风气

24.11.2014  19:24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24日电(钟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江西省创新工作思路,下移监督“关口”,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建立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每个村(社区)选定一批群众监督员,对换届选举工作风气和法纪进行监督。

    据了解,监督员由村(社区)“两委”会议在符合条件的村(居)民中推荐产生,明确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有能力并愿意为群众服务的村(居)民担任,并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确定后在本村(社区)向群众公示。人数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5人。

    在工作中,监督员主要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条例及政策规定在本村(社区)的贯彻执行和工作风气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及时向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对群众监督员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各地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核、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