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不知老伴有养子 老伴去世老太为房打官司

19.11.2013  19:48

        84岁的杨老太在办理手续继承老伴生前留下的房产时,竟发现老伴儿多了一个“儿子”,因为这个“儿子”的不配合,导致杨老太无法继承遗产。无奈的杨老太将白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老伴儿白大爷的遗产归自己所有。近日,丰台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杨老太起诉称,1970年,她和白大爷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初婚,婚后一直没有孩子。2000年的时候,夫妻购买了坐落于丰台区某处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白大爷名下,为夫妻共有财产。2006年,在两位邻居的见证下,杨老太和白大爷同时立下遗嘱:一方先去世,家庭财产全部由对方继承。

        今年7月,白大爷去世。杨老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发现白大爷的职工登记表中填有一子,即被告白先生。实际上,被告白先生是白大爷哥哥的儿子。因白先生不愿配合,致使公证手续无法继续办理。

        杨老太认为,白大爷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根据遗嘱,其所有的房屋份额应由杨老太继承。白大爷生前从未告知杨老太其有生育或收养子女,40多年来白先生与杨老太一家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尽过任何子女义务,甚至白大爷去世时也未前来参加葬礼,白先生无权继承遗产。杨老太称,自己年事已高,没有子女赡养,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且疾病缠身,常年需要高额的医疗、护理、营养费用,生活十分困难,因此只好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白大爷所立遗嘱有效,并由她继承涉案房屋。 (通讯员于璇)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