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4000万元振兴“老字号”

03.04.2014  11:50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南昌市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下发。《办法》规定,从2013年开始,我市连续5年每年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8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老字号企业品牌创建、绩效奖励等方面支出。

   重开“南昌老字号”最高获50万奖励

  据介绍,老字号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资金的奖励扶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为品牌奖励、经营绩效奖励。我市日前确定,连续5年每年安排800万元老字号专项资金。其中规定,对新获得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商务厅认定的“江西老字号”企业奖励30万元;新获得南昌市商贸委认定的“南昌老字号”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扶持品牌面临流失的“老字号

  针对一些经营不善导致关门歇业,品牌面临流失的老字号,南昌同样给予扶持。对重新恢复经营的本市老字号企业给予在本市首家门店(总店)开业装修费用50%的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本市老字号企业在本市新增设自营的品牌分店,给予装修费用20%的奖励,每个分店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老字号”干得好最高奖30万元

  经营绩效奖励:凡在我市年纳税额超过30万元的老字号企业,按其当年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市以下)的3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规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老字号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在老字号专项资金中,我市将按不超过3%的比例据实安排项目运行管理工作经费。(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