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员工瞄上老板数次行窃 自首后退全部赃款

10.02.2014  16:52

  2月7日上午,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宣州区法院敲响了“新春第一锤”,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杜某原是宣城市亚夏汽车城某汽配店的员工。2013年4月至6月间,他分数次在其打工的某汽配店将该店老板王某放在室内花瓶里的硬币800余元盗走。4月至7月期间,他还先后8次盗取王某钱包内的部分现金及1条硬盒中华香烟共计1700余元。

  7月11日,杜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开庭前,杜某的家属退出全部赃款。庭审中,杜某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入户盗窃、自首、退赃等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遂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李雯)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