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诉移民女儿讨赡养费

22.06.2014  23:54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76岁的韩某起诉女儿索要赡养费,而女儿则以父母早年离婚,父亲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近日,市一中院判决杨某每月支付韩某100元赡养费。

  76岁的韩某起诉已经移民海外的女儿杨某,要求杨某支付赡养费。韩某称,他养育女儿杨某近16年,但杨某工作后对其不闻不问。他现在年迈多病,需要雇用保姆料理家务,要求杨某每月支付其赡养费2500元。

  杨某辩称,父母离婚时她才15岁,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父亲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此外,父亲已经再婚并育有一子,且有独立住房和稳定的退休金、医疗保险。其已上班的儿子有能力尽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应对韩某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韩某夫妇每月有约八千元退休金,有固定住所,其收入可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而杨某现无工作、无收入,且需要照顾生母、孩子及家庭,经济负担较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