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想在江西当老板?没门!

03.12.2015  09:20

    12月2日,记者从省工商部门了解到,对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从本月启动,这意味着170万“老赖”在江西范围内无法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司法》《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据了解,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万“老赖”的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其中,江西“老赖”达52190名,占全国总数的3%。

    “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准备,江西同步接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在‘老赖’办理公司登记时,业务系统会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及时给予工作人员提示。同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170万“老赖”到江西开办公司当老板只能成为“空想”,进入“黑名单”的52190名江西人也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高管。

    那么,“老赖”如何解开开办公司的“镣铐”?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只有一个途径,即在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

    该负责人坦言,这样的做法既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 同时又能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记者刘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