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昌市巩固创建成果“三令制”考核1—3月扣分情况公示

29.04.2015  13:56

2015 年南昌市巩固创建成果 三令制”考核 1 3 月扣分情况公示

为巩固创建成果,做好2015年国家复检工作,市创建指挥部依据《南昌市创建工作“三令制”考核暂行办法》,每年设置总分值1000分,采取平时督查、模拟检查、资料考核、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信访热线(啄木鸟)举报、国(省)检反馈等6种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核。在年度内的统计考评中,一个单位或一个区扣除分值达500分,下达整改令;扣除分值达700分,下达告诫令;扣除分值达1000分,下达申饬令。现将2015年 “三令制”考核1—3月扣分情况公示如下:

 

考核单位

扣分总计

考核单位

扣分总计

考核单位

扣分总计

东湖区

53分

市公安局

20分

市农业局

2分

西湖区

53.3分

市城管委

23分

市教育局

1分

青云谱区

20分

市园林局

27分

市房管局

1分

青山湖区

58.5分

市民政局

20分

市建委

13分

湾里区

46.5分

市公安交管局

23.2分

市供销社

1分

高新区

36.8分

市水务局

10分

市检察院

1分

经开区

47.5分

市轨道交通公司

29分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分

红谷滩新区

48分

市交通运输局

11分

 

 

市城投

41分

市政公用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1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