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来了,企业年金扩围还会远吗?

27.04.2015  11:20
原标题:职业年金来了,企业年金扩围还会远吗?

核心提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我国推进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并轨”的重要配套措施。在此之前,与职业年金相对应的企业年金已经实施多年,但“自愿建立”的方式使其推行20多年仍然“曲高和寡”。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中,企业年金覆盖率只有6.7%。我省从2006年开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经过9年运行,目前覆盖率仅有1%。公众期待,职业年金的发展带动企业年金快速发展,从而加快推进我国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在实际待遇上的并轨。

嘉 宾:

徐 达 省政府办公厅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行政管理学会秘书长

田志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

姚兴华 江西科技学院人事处副处长

主持人: 江西日报记者 张 雪

年金,让养老保障更有力

主持人:如何定义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之间是什么关系?

田志刚: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稳衔接。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都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时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后按规定享受的待遇,基本养老保险是基础和主体,职业年金是重要补充。

徐达:职业年金的设立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的退休待遇,但并不能说这就是多领一份退休工资。实际上,职业年金的来源主要是单位和个人出资,退休后领取的职业年金其实是现在累积而成的。

职业年金的设立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双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表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将逐步由吃“财政饭”转向吃“社保饭”。实际上,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双轨制的存在,普通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待遇一直存在落差,其中矛盾突出的是两者间养老保障的巨大差异,这也是公众如此关注职业年金设立的关键所在。通过设立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将由过去财政统发转为领取社保,是我国养老金改革迈出的坚实的一步。

主持人:从今年起,全国近40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将参加职业年金计划。但对数量更多的企业员工而言,与之关系密切的则是企业年金。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异同点有哪些?

田志刚: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都是在职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同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普惠制的员工福利计划。其主要区别在于职业年金是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国家政策规定统一建立的;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根据本企业经济发展情况,集体协商、自愿建立的。此外,适用对象、单位缴费供款渠道及账户管理方式,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的明晰程度,经办管理工作机构也不同。

企业年金“曲高和寡”的背后

主持人:2010年江西科技学院正式启动教职工的年金计划,开全国民办高校先河。实行年金计划后,教职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是不是更有保障?

姚兴华:企业年金作为一项员工保障制度,有望提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给教职员工带来真真切切的利益。假定一名员工现在年龄30岁,没有职称和职务,学院每年给他缴纳年金3000元,个人缴费600元。按年均投资收益8%计算,即使他退休前,没有任何晋升,退休时也可以一次性领取44万元。如果退休后的平均寿命按20年计算,按月领取,每个月可领取年金3584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收入能确保有高质量的养老生活。同样,副教授(副处级)职级人员,每年学校和个人缴费合计为6000元,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年金73.41万元,而教授级别人员,学校和个人每年合计缴费是7440元,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年金91.03万元。这笔收入可使每一名教职员工未来退休后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当水平的退休待遇。

主持人:企业年金能让员工退休后多一笔可观收入,但愿意参保的企业并不多,全国覆盖率只有6%,江西的情况如何?

田志刚:国家从1991年开始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企业缴费部分给予税收优惠;2004年,原劳动保障部制定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制定颁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确立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的制度模式和运行规则。2006年,根据国家规定,我省开始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建立年金企业账户数765个,职工账户数22.63万人,资产金额55.66亿元,2014年加权平均收益率9.3%。

主持人:为什么我省企业年金覆盖率那么低?

田志刚:目前,我省企业年金覆盖率不高,开展企业年金工作的主要集中在部分效益较好的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较少;建立年金企业账户数、职工账户数、资产金额仅占全国的1%左右,规模偏小。这些情况和问题,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要求远不能相适应。其主要原因:一是我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二是缺乏强制实施企业年金的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社会各界对企业年金认识不统一、不充分,四是治理结构、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徐达:企业年金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员工对此都认识不足;其次,企业以赢利为目的,加上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也更倾向于短期的福利和报酬;第三,企业年金是自愿而非强制实行,国家并未通过立法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第四,企业年金还需要加强运营和监督。

主持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也就是说年金是有风险的?

田志刚:按照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投资有风险,风险大小与投资收益多少密切相关。为确保职业年金基金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国家有关部委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包括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职业年金转移衔接具体办法,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机构的评选标准及职业年金经办规则和流程等,严格控制风险;其次,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违规必处罚;同时,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职业年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发生争议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提请仲裁或申诉。

另外,要告诉大家的是,从我省企业年金基金8年运营管理实践来看,年均收益率为7.87%,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大家大可放心。

养老金并轨,企业年金扩围是关键

主持人:江西科技学院实施年金计划之后,除了提升员工的待遇,学校是不是也有收获?

姚兴华:江西科技学院自2010年启动职工年金计划起,年金列入专项支出项目,1000多名教职工参加年金项目。缴费设计上除了根据能力对等的原则,还根据员工业绩贡献,设计具有差异性的“年金计划”,设立学校缴费归属年限,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年金制度的建立,对我们学校来说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第一,年金是一种延时的待遇支付,并能大幅度地提高教职员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解决员工后顾之忧,稳定高层次人员;第二,作为企业薪酬福利体系的一部分,通过对不同职级的教职员工设立不同的缴费系数,并且与年度业绩评价的结果挂钩,职级越高且业绩优秀者可享受更高档次的年金缴费,有利于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能有效缩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对学校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四,年金计划的建立有利于推动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主持人:建立职业年金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有何意义?政府下一步如何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

田志刚:毫无疑问,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大力发展职业年金,对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进一步完善年金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具体贯彻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其次,按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审核,指导企业完善企业年金方案和设区市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此外,我们还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事业,需要有关各方的共同参与,我们将努力营造发展年金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年金事业发展。

徐达: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消除社会养老双轨制改革阻力,有利于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第二个支柱,有利于不同行业间的人才合理流动,此外,市场化运营有助于为政府分担养老责任。职业年金制度的引入,对于企业年金的推广具有积极意义。未来的重点应在制度调整的基础上扩大企业年金的范围,事实上我国企业年金的相关制度已经制定好,但由于目前相关优惠政策尚未到位,而企业缴纳的其他养老保险比例较高、负担较重,所以大多数企业几乎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设立企业年金,如果在相关政策上能够健全,会有利于提高企业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