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有新规

12.11.2015  10:33

  11月9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该《办法》明确指出,规模以上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数应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数的10%,接收职业院校教师顶岗实践数不低于在职员工数的2%,并优先录用与合作职业院校共同培养的人才。

  《办法》要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要逐步实现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转变,不断提高毕业生在本省就业的比例。禁止安排学生在安全风险较大、与专业无关或其他不适宜学生实习的岗位(如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工作岗位,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