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职校学生寒假实习受“五不得”保护

15.01.2014  20:09

寒假就要来了。14日,省教育厅要求职业院校安排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外出实习师生,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实习管理的“五不得”规定。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市教育局在近期要对所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严禁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的学生实习;不得安排三年学制的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进行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另外,各校要妥善安排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春节期间,要组织学生吃年夜饭或师生联欢,使留校学生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记者 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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