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质监、环保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28.07.2014  11:58
  近日,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环保厅就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根据我省实际联合下发《贯彻落实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由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环保厅三部门建立省改革创新机动车检验工作联系会议机制,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从严格资格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改革创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验工作提出了十八条具体措施。
  机动车环保检验独立于安全技术检验,但又与其紧密联系,《方案》提出环保检验同步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上线检验,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异地检验、检验业务一次性办结等便民措施。同时,对“黄标车”要求采用更加严格准确的简易工况法进行检验,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