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旅游+城市”
强调党委、政府在“旅游+城市”发展中重要主导作用的同时,更要牢记城市旅游局作为党委、政府主管旅游工作部门的重大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不仅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发展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加快旅游业发展和充分发挥“旅游+”的带动作用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李金早局长《开明开放开拓 迎接中国“旅游+”新时代》的署名文章,明确了“旅游+”是指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融合能力,以及催化、集成的作用,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提供旅游平台,插上旅游的翅膀,形成新业态,提升发展水平和综合价值。应当看到,旅游是一个无边界的产业,也就是说复合型产业。“旅游+”可以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从基层实践看,目前“旅游+”最重要也是操作性强、见效快的结构是“旅游+城市”或者说“旅游+城市旅游目的地”。在思路上,一方面要研究旅游可以“+”什么;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就是研究“+”后面的这些产业和载体的自身的动力、积极性以及实际效果。之所以建议把“旅游+城市”作为目前“旅游+”的首选,主要原因是:
首先,“旅游+城市”是目前旅游产业自身发展的大趋势。众所周知,我国旅游业正进入由观光时代向休闲度假时代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也就是说,目前的旅游业已经从过去的“白天看庙、晚上睡觉”,以景区为王的时代,逐步转移到以城市旅游目的地为主要载体,以慢游、深度游、休闲度假游为主要特征,全面满足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的需求,进入以城市旅游目的地为主的时代。如此可见,“旅游+城市”的趋势是旅游产业自身发展的大趋势。
其次,从产业升级、城市转型的内在动力看,“旅游+城市”也是城市管理者的一个必然选择。目前,每一个城市都面临着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的问题。从产业升级看,就是要由现在的“二、三、一”的产业结构,转化成为“三、二、一”的产业结构;从城市转型看,就是要由生产型、加工型转向服务型。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尽管各个城市有很多选择,但是大部分城市都认为大力发展旅游业是拉动城市由“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向“三、二、一”产业结构的最有效、最具操作性的手段。因为旅游业是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它可以带动服务业整体快速发展,使其成为主导产业。因此,全国已有27个省(市、区)把旅游业确定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因此,城市领导管理者对“旅游+城市”模式有内在动力,有积极性;旅游产业也只有在城市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才会又好又快发展。
再次,“旅游+城市”是城市自身功能完善的需要。很多的城市管理者发现,目前到城市的游客数量远远超过本地常住人口。比如山东,旅游人数最少的城市其年接待游客数量也超过本地常住人口的5倍以上,一些旅游业发展好的城市,甚至高达13倍。因此,城市管理者深刻认识到过去那种只为居民服务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与时代发展需求相比已经远远不相适应了;要把城市的功能由单纯的“宜居”果断地转向“宜居宜游”,即城市的功能既要为居民服务,也要为游客服务,城市是居民和游客共享共用的空间。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旅游化已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内在需求,成为现代化城市功能的大趋势。
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是解决目前旅游产业发展诸多问题的主体。当前,旅游产业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但是也面临着诸多的难题。建议通过“旅游+城市”模式突出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目前旅游企业普遍存在软、散、小的问题,这个问题尽管经过努力,但是至今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大产业需要大企业支撑,按照“旅游+城市”模式发展,城市管理者就会利用政府的平台,将城市的旅游资源整合起来,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通过资源整合和资本市场对接,来迅速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像北京的首旅集团、上海的锦江集团等在建立之初,都是由政府来整合城市的旅游资源组建起来的,目前都成为全国大的旅游企业集团。
二是城市旅游形象的宣传推介和投入偏少,开拓市场的力度不够。旅游法明确规定了城市旅游的形象和宣传推介,应有政府主导、以财政投入为主。按照“旅游+城市”模式发展,会让城市政府认识到要想加快发展旅游业,就必须加大对城市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推介,必须加大对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投入。这些年来,北京、杭州等城市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宣传与推介城市形象,都产生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城市旅游的环境差、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大家知道,城市的旅游环境与服务质量,是这个城市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反映。这件事只有党政齐抓、社会动员,才会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提升质量。通过“旅游+城市”,会促使政府把城市的环境改善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列入重要议程,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建设一起,达到综合治理,整体提升效果。同时,由于目前休假制度每年有45个两天的周末,有5个3天的大周末,只能在城市周边乡村游,各个城市都会大力发展环城市近郊乡村游,又促进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是景区门票价格过高,不仅群众意见大,并已经成为削弱城市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的一个突出问题。现行体制下,国有景区资产,均是由城市政府来监管的国有资产,不仅门票收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纳入城市财政管理,而且大部分的城市对景区门票收入还规定了上缴财政的比例。因此,城市的政府对目前解决门票过高问题,完全有话语权和决定权。比如杭州市政府,早在多年前就取消5A级景区西湖的门票。西湖的门票取消之后,不仅带来了城市的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也使西湖景区自身的收入和发展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实施了“旅游+城市”计划,城市的政府一定会引导景区将门票的价格降下来,将城市旅游的竞争力提升上来,由此引来大量的游客,实现整个城市的综合收益。然后政府再对景区因门票降低价格带来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助。因为景区自身也需要发展,也需要投入。这样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实现财政、城市得到综合收益,景区本身也得到收益和发展。
五是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缓慢。城市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主体。山东省在两年前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到2017年,也就是说比全国提前3年,率先基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旅游者的消费,一方面需要有钱,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时间。目前假日制度,每年只有两个7天的黄金周假期,已经远远不适应大众旅游休闲度假需求了。落实了带薪休假,不仅可以使每个劳动者每年有15天左右的休假时间,而且可根据个人的情况与周末或国家法定假期相结合,通过分次休假,形成时间不等的多个旅游假期。这样可以实现全民的错峰、错时、均衡的休闲和度假,从根本上解决假日过度集中、交通压力过大、旅游品质下降的问题。同时,也解决目前旅游企业最头疼的淡旺季的问题,实现全年的均衡发展。笔者认为,中国的带薪休假落实之日,将是中国休闲度假时代的高潮之时。我们期待着“旅游+城市”,会加快带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早日促进中国休闲时代高潮的到来。
我们强调党委、政府在“旅游+城市”发展中重要主导作用的同时,更要牢记城市旅游局作为党委、政府主管旅游工作部门的重大责任,在旅游规划、项目建设、旅游产品营销、旅游品质提升等方面自我加压、创新实干,以大的作为,争取党委、政府的强有力支持。
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制定全国“十三五”的旅游规划,笔者建议,将“旅游+城市”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我国有地级以上城市289个,县级城市374个,加起来一共是663个城市。从国家层面上,如果每年集中抓100个左右的城市每个省(市、区)平均3个,使她们真正成为国家级的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将会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旅游产业在产品、营销、环境、质量等各方面的诸多问题,使整个旅游产业实现从大到强的提升。从打造“旅游+城市”精品角度,在“十三五”期间,倘若先实现300个左右的城市达到国家优秀的城市旅游目的地标准,那么,我国作为世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将会出现各具特色、群星璀璨的新局面,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整个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再经过5-10年努力将大多数城市建设成为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就可以实现由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