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肇事宝马司机被批捕 为何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05.07.2015  17:03

  7月4日,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今年6月20日在南京石杨路口交通肇事的宝马车司机王季进批准逮捕。

  据了解,6月28日,南京市公安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出对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申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过审查,最终确认对王季进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捕。至于外界所传,可对王季进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检察官表示,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也曾考虑,但最终经过慎重研究,根据现有的证据,还是依法以交通肇事罪批捕嫌疑人。至于该案进一步的细节还在调查之中,暂不便透露。

   为什么仅仅以交通肇事罪批捕?

   为什么不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