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肇事逃逸刚刑满释放 酒后无证开出租车滋事

09.09.2015  20:08

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刚刑满释放,竟无证跑出租车,还酒后驾驶出租车寻衅滋事。李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及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被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

酒后驾车 逼停对方车

9月1日晚9时许,永寿男子李某驾驶一辆租来的陕D号牌的出租车载着女友王某、朋友李某某前往永寿县某饭店吃饭。饭局中,李某喝了两瓶啤酒。酒后,李某驾车回家休息,途经永寿广场西侧时,一辆白色越野车因会车灯光问题发生口角。

白色越野车驾驶员为避免争执升级,赶紧驾车驶离。李某却快速掉头追赶至老干路口时将白色越野车逼停,并叫嚣着让司机下车,对方见此情形,拨打110报警。

永寿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对李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满身酒气、语无伦次。巡警大队办案民警将李某移交至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乡中队进一步调查。

今年1月才刑满释放

经检测,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毫克,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办案民警调查发现李某同时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于2012年3月在泾阳县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刑2年10个月,驾驶证被注销,今年元月份刚刚刑满释放。最近一段时间,无事可干的李某租了一辆出租车跑营运。

永寿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处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处罚,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7000元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杜琳 通讯员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