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纲领:校规当平衡“引导”与“遵守”

19.12.2013  12:38

  合适的校规应实现两个效果:引导良好风气与学生自愿遵守,二者缺一不可。校规只有实现“引导”与“遵守”相平衡,才能让学生在自觉遵守中健康成长,打造和谐校园。

  校规,就短期看,是一种制度规定;就长期看,会形成特有校园文化。无论哪种,一经形成,都会于无形中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因此,对于校规,不可马虎待之,更不能草率拟之。

  12月17日《光明日报》报道的福建省举溪中学《关于对女生行为准则的特别规定》校规“不许给男生传递纸条”“不许认男生为‘哥’”“不许邀男生一起过生日”等内容,其被网友疯传,反应了公共对校规的期许。再联想到各种“最严校规”,我们不难看出,什么是合理的校规,如何制定校规等问题已摆在学校面前,亟待解决。

  校规的主要目的,是净化校园风气,引导学生成长。校规用制度的形式让学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而求上进、晓礼仪、知廉耻。因此校规一方面要能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如规定学生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等;另一方面要能禁止学生的不良行为,如偷窃、打架斗殴等。随着时代的发展,校规应与时俱进,其内容要能体现出新时代的学生风貌。

  同时,校规作为一种规定,学生自觉遵守是前提。没有学生遵守的校规,形同虚设,学生会无章可循,不懂规矩,没有“方圆”;而当学生不守校规时,其校园也会显得混乱无序。因此,学校在制定校规时,须保证其能被学生自愿遵守,自觉维护校规的神圣性。

  但原本应达到“引导”与“遵守”效果的校规,在一些学校却故顾此失彼,笑料频出。有些学校为引导学校风气而制定的校规矫枉过正,好心办坏事。如曾曝出的蜀清一中男女交往不准同乘一辆自行车,无手拉手等贴身行动,不准出双入对、同进同出校园,不得单独参加异性生日宴会或其他聚会等的“八不准”,这样的校规不是引导男女正确交往而是一刀切地避免男女交往,“引导”无从谈起。还有一些校规,以强制性手段让学生遵守,难得到学生由衷地遵从,蜀清一中“八不准”和此次举溪中学的《特别规定》都存在这个问题,以“不准”“不允许”来硬性规定,学生怎会自觉遵守呢!

  仔细思之,校规“引导”与“遵守”失衡有其缘故。学校并非不知晓校规的引导作用和被遵守前提,但在实际制定校规时,要么以政绩为考量,要么以“出新”为要,要么仍以教师为中心,忽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更有甚者,连最起码的学生是“”这一属性都被忽视,因而校规不是过严过死就是强制学生遵守,学生的基本交往和学习需求都得不到保障。

  由此观之,实现校规“引导”与“遵守”的平衡十分迫切。学校在制度校规时要淡化对政绩和新奇的追求,在内容上贴近时代,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同时要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而不是以教师为中心,减少校规遵守时的强制性,尽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只要引导内容准确,遵守出于自愿,实现校规“引导”与“遵守”的平衡也就不是难事,学生的成长和校园的和谐也就有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