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吵架一脚踹孕妇肚子致流产 被判1年3个月

01.12.2013  19:29

  法院认定犯故意伤害罪 判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通报,为收购旧暖气片,两名女子互不相让,推搡中怀孕的王蕊被踢到肚子,终致流产。而踢人的张萍则被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今年3月4日下午3时许,张萍和王蕊来到房山长阳镇某小区一单元门口收旧暖气片。见有居民抱着暖气片走出,张萍和王蕊一齐围了上去。为争抢暖气片,两人互不相让,争吵中竟动起手来,张萍抬脚踢了王蕊肚子一下,王蕊随即捂着肚子大叫“孩子孩子”。

  张萍这才感觉到自己摊上大事儿了,王蕊可能怀孕了。果不其然,孕妇王蕊被踢后发生先兆流产,尽管努力保胎,但仍在家中流了产。

  经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蕊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

  2013年5月9日,张萍被警方传唤到案。

  庭审中,张萍的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张萍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人认为,被害人王蕊对犯罪行为的引发也有过错,且张萍如实交代了所犯罪行,没有犯罪前科,故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萍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酌情考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