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文明接力”比“闯红灯”还不文明

03.06.2014  11:22

  近日,汉阳城管部门采取“文明接力”的方式对违规行人进行处罚,即如市容监督员发现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该行人就必须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提醒市民看灯通行,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6月2日《长江日报》)

  在讨论汉阳“文明接力”之前,还是先理顺一下市容监督员与处罚交通违法之间的关系吧。

  顾名思义,市容监督员主要是对有损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或劝导。也就是说,即使“闯红灯”属于不文明行为,市容监督员也无权进行处罚。

  事实上,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即使有行政处罚权的城管部门,也无权对“闯红灯”进行处罚,更不要说是市容监督员了。

  因此,汉阳城管替交警干活,不仅“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而且本身已涉嫌违法。

  言归正传,再说说“文明接力”。所谓“文明接力”,就是市容监督员发现行人“闯红灯”,该行人就要在原地“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事实上,这种以“不文明”处罚“不文明”,或说用“不文明者”对付“不文明者”的做法,事实上,比“闯红灯”更不文明,带来的后果更严重。

  如,劝导或处罚闯红灯,不是“闯红灯者”义务或权力,加之,“值班”处罚比罚款等更让人觉得丢人,更不容易接受,就可能发生不配合,不接收“处罚”的现象,甚至会引发“冲突”,从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二是为了自己能尽快“下岗”,“值班”者不可能去“提醒市民看灯通行”,甚至为了抓到“下一个”,希望有更多的人“不看灯通行”,存在此心理的“值班”者,那里还有一点“文明”的影子。三是当“值班”人数达到一个最大值后,闯红灯现象就会慢慢递减,抓到“下一个”机会也会越来越难。为此,“值班”由刚开始时的三两分钟,十分八分钟,可能延长到一两个小时,甚至更长。再说,长时间“值班”,也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有可能有人会因“值班”被辞退,而成为真正的“下岗”者。

  去年的这个时候,北京、深圳、南京、杭州、武汉等许多城市,都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有罚款的,有暴光的,有当场教育的,有建立诚信体系的,等等。可是,热热闹闹一阵后,“闯红灯”依然每天甚至每时都在各地重复发生。

  由此可见,靠一朝一夕,用一招一式,甚至用奇招损招,根治不了国人“闯红灯”毛病。也就是说,只有把功夫用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上、落实上,并一以贯之,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是根治“闯红灯”的好招、益招、绝招。否则,“文明接力”处罚,同样会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