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林涉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开审 四被告人到庭

02.09.2014  17:05

[ 摘要 ]“神医”胡万林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今天开审,其曾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从七八十年代开始,他先后三次入狱服刑。2013年8月,22岁的大学生云某服用了由胡万林等人提供的“神药”之后死亡。

图片来源:洛阳中院官方微博

中新网9月2日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神医”胡万林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今日上午9时在河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到庭。被称为“当代华佗”的胡万林,曾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他先后三次入狱服刑。

据洛阳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参加旁听的有当事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学者、各界群众,及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20余家媒体,共260余人。

2013年8月31日,当时年仅22岁的大学生云某,跟随胡万林的“养生班”进入河南新安龙潭大峡谷景区并入住农家宾馆,一行大概十余人,除了患者之外还有像云某一样的中医爱好者。云某服用了由胡万林等人提供的“神药”之后,随即就出现了呕吐、脱水等等症状,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据新安县公安局披露,2013年10月,新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批准逮捕了胡万林等4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定性为“非法行医”的主要原因,是参加此次活动的所有人都喝了涉案的不明液体。

警方出具尸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符合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2014年6月18日,洛阳中院发布消息,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胡万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洛阳中院表示,胡万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新安县人民法院依法报请移送上级法院审判,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移送后,该案已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胡万林1949年生于四川绵阳一个农民家庭,1982年曾因故意杀人罪入狱。上世纪90年代,他曾经被人称作“当代华佗”,被作家柯云路为代表的一批人追捧。从新疆、陕西到河南,胡万林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他曾先后三次入狱服刑。

2000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有消息称,胡万林于2011年获释出狱,但仅仅两年后,这位“神医”又因同一罪名被批捕,将站上被告席。

事实+

非法行医罪最多判15年

此案被害人律师张伟表示,被告人胡万林等人的行为已构成以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胡万林曾在2000年因非法行医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次再次致人死亡,张伟认为,这已明显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所谓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张伟称,若只构成非法行医罪,则应以最高刑期即判决十五年有期徒刑。(腾讯新闻综合人民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