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焯深入省强戒所 省女所调研 强调适应“三个要求” 提升“三种能力”

26.05.2015  15:29
图为胡焯在省强戒所调研
图为胡焯询问基层民警工作情况
图为胡焯与戒毒人员交谈
  •    5月21日,厅长、党组书记胡焯轻车简从,深入省强戒所、省女所调研,强调适应“三个要求”,提升“三种能力”,不断提高戒毒矫治工作水平。

      胡焯深入省强戒所、省女所远程会见中心、戒毒康复中心、习艺车间、伙房、监舍和监控指挥中心,亲切看望一线民警,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并与戒毒人员交谈,勉励他们认清毒品的危害,抵制毒品、远离毒品。

      紧接着,召开了省强戒所、省女所领导班子座谈会。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胡焯指出,劳教制度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多来,全省戒毒系统广大民警迎难而上,积极配合全省禁毒斗争,克服了收容场所容量不足的困难,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了“1341”江西模式,闯出了一条符合戒毒工作特点的新路子。

      胡焯强调,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更是病人;戒毒场所既是行政执法机关,也是学校,更是医院。要适应“三个要求”:一要适应依法治所的新要求。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管理、依法戒毒,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要规范戒毒人员回家探视工作,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规范回家探视的申请流程、担保要求等。二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原劳教场所转变为强制隔离戒毒后,场所职能发生了根本转变,民警的工作也由管理劳教人员转变到戒毒矫治上。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岗位大练兵,加强对民警戒毒矫治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民警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三要适应警务改革的新要求。要以监控指挥中心为龙头,建立扁平化、快速反应的现代警务模式。在监控系统到位、通讯报警到位、情报信息到位、执法管理到位、机动力量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推进警务模式改革,向科技要警力,优化警力配置。省戒毒管理局要先行先试,制定辅警管理办法,明确辅警招录比例、教育培训、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发挥好辅警作用。

      要提升“三种能力”:一是提升法治教育能力。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法、理、情”的有机结合。通过动机激发等有效手段,将强制戒毒转化为戒毒人员自我主动戒毒。二是提升戒毒矫治能力。针对戒毒人员特点,综合运用心理矫治、身体康复、社会适应性训练等方法,提高戒治康复水平。三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戒毒人员形形色色、精神状态各异,随时可能发生突发事件。要加快场所指挥中心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指挥演练,增强警情意识,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应急能力、处突能力和防暴能力。

      省戒毒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于少晗,厅办公室、监狱劳教工作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