婧蓝:“能上能下”新规传递三大信号

30.07.2015  11:2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7月29日《人民日报》)

  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但是在治吏的过程中“干部能上不能下”成为了建设、管理干部队伍的一大难题,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干部人事制度的“血脉”不通,又如何能做到为官有为呢?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可以说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一个突破点,也传递出了三大信号。

  为官不正者要让位“想干事”者。何为为官不正?就是那些以当官为跳板,只想着站上权力的高位后权力“自肥”,这样的官员再也站不住脚了,要给那些带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让位。

  为官不为者要让位“能干事”者。为官不为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站着茅坑不拉屎”,懒政是他们的“代名词”,淡漠的责任心和不敢担当,一个“”字让他们失了共产党员该有的“血性”这样的官员要给那些有责任有担当能干事的干部让位。

  为官乱为者要让位“干成事”者。如果说为官不为是五十步的错,那么为官乱为者就是一百步的错误,不计后果只是拍脑袋或者动动笔动动嘴皮子就乱决定者必将受到惩罚,也要把机会让给那些真正能干成事的干部。

  能上能下是一种导向,一种要求,让激励与惩罚并存,才能更好地激活干部队伍的血脉,在干部的教育培训上不放松,监督管理上不懈怠,才能让干部真正地转作风,转官念,营造健康的官场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