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将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10.06.2015  21:37
    为更好地保障脑瘫患儿的基本康复需求,近日,乐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将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批复》(乐府字[2015]16号]),根据市残联的请示,同意按照国家卫生部卫农卫发[2010]80号文件精神和赣卫农卫字[2011]1号文件精神,将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城镇居民脑瘫儿童康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并按规定比例给予支付;农村居民脑瘫儿童康复治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并按规定比例给予支付;对于特困脑瘫儿童家庭纳入市民政局大病救助范围。      这一举措在本市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脑瘫患儿家庭为孩子治疗、训练的经济负担,提高脑瘫患儿的康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