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不忘回报社会

05.07.2021  11:56

  本报记者 吴欣荣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帮扶,脱贫后我想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需要帮助的人。”6月26日,安义县万埠镇下庄村村民刘红一边说,一边帮村里孤寡老人打扫卫生。

  刘红玲,今年40岁,家住万埠镇下庄村。2012年,她丈夫查出患有肝肿瘤疾病,总共花了50多万元医疗费。2018年6月,丈夫因病去世并留下20多万元债务,刘红玲成为贫困户。面对生活压力,刘红玲没有怨天尤人。2018年底,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刘红玲家的泥砖屋修建成水泥房。2019年初,刘红玲想通过摆摊销售服装。村干部了解情况后,主动帮助刘红玲申请了5万元小额贷款。从此,刘红玲每天清晨从家里出发,到附近几个集镇摆摊销售服装,中午收摊后再赶回家给小孩准备午饭。同时,刘红玲还利用空闲时间到工地上务工,搬砖、贴瓷砖等苦力活都干。经过努力,2019年底,刘红玲脱贫了。

  脱贫后,刘红玲不忘回馈社会,主动帮助村里需要帮助的老人。83岁的张舍木是村里一名孤寡聋哑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刘红玲每隔几天就上门,帮老人洗衣服、打扫卫生等。知道老人喜欢吃肉,刘红玲就在家里蒸好米粉肉送过去。村民说,以前,张舍木床上的被子都发霉了,家里乱七八糟,现在,他的家里变得干干净净。

  刘红玲的行为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成为村民口中的“热心人”,先后获得安义县“奋进之星”、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