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制定三年脱贫滚动计划 力争2018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4.09.2016  12:40

  9月22日,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悉,我省日前编制下发全省三年脱贫滚动计划,并对全省现有(2015年底)200万贫困人口的构成、主要致贫原因以及主要脱贫措施情况作了进一步分析和研判,确定了“通过发展产业脱贫94万人,通过转移就业脱贫54万人,通过兜底保障脱贫35万人,通过易地搬迁脱贫17万人”的精准扶贫路径,力争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我省三年脱贫滚动计划是:2016年实现70万人脱贫,500个贫困村退出,2个贫困县摘帽;2017年实现70万人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实现60万人脱贫,1400个贫困村退出,17个贫困县摘帽。按照年度计划,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目前,已完成省对市、省对25个贫困县、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的脱贫攻坚责任状签订。同时,在全省建立了脱贫攻坚考核、精准脱贫退出、扶贫资金投入分配整合管理“三大机制”,明确扶贫开发占对贫困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总权重的60%,贫困县党政正职原则上在贫困县摘帽前不得调整岗位;减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资金使用优先保障扶贫项目。

  为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按照年均14.4%的增长比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今年,我省农村低保标准将首次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2018年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20%。针对因病致贫较突出的问题,我省在全国最早提出全省范围内推广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全省财政新增投入5亿元资金,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