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毅臣调研九江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并征求立法意见

22.03.2018  19:03


调研现场


座谈交流

3月16日,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到九江市调研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并就《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征求意见。期间,姚毅臣副主任就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与九江市副市长张荣先进行了交流。九江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叶树国全程陪同,八里湖新区、柴桑区、濂溪区河长办分别陪同。


      姚毅臣先后赴八里湖新区、柴桑区赛城湖水产场、濂溪区金桥清洁小流域,就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工作实地调研,对九江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给予肯定,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午,姚毅臣副主任主持召开《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九江市河长办、人大法工委、农工部、水利局、建设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以及濂溪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对《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的意见和立法建议。


      姚毅臣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有必要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法治轨道,从法制层面明确组织体系构架、各级河长职责及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政策、制度、要求等。通过立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目的是使得《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更接地气,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为一部真正适用管用法律法规。


      目前,省河长办已完成《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的设区市、省直管县征求意见工作,并修改完善,按期推进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