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推荐制如何确保“唯才是举”
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公示了2015年自主招生入围复试名单,根据人大公示名单统计,超6成通过初审的考生,都有自己的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这些推荐人中,多了不少来自中国社科院、北大、人大、清华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甚至还有官员。(4月28日《新京报》)
人民大学并未强制要求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却仍有逾6成的考生有推荐人,其中不乏专家、官员,这说明什么?是否有推荐人虽是一个自由选项,但精明的考生还是想方设法满足了这一条件,原因想来也很简单,有了这些堪称名流、精英人士的举荐,自己报考名校就多加了一道保险,多了一分胜算。
但问题是,谁来确保这些专家、官员推荐的真实性?如果被这些推荐人举荐的考生名不副实,那么高校的自主招生推荐制度,完全有可能异化为另一种弄虚作假的“加分项目”,而一些高考加分项沦为招生腐败的温床,早已为人所诟病。
高校自主招生将推荐作为遴选人才的途径之一,有一定的客观基础,即推荐人对被推荐学生的学业、品德等方面有着深入的了解,因而更会将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推荐给高校。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推荐人的主观评判意味过浓,有时对考生的评判会失于偏颇,更给一些人徇私舞弊开辟了一条捷径。一般说来,那些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者的子女,因其父母人脉广泛,更具有得到名流、官员推荐上名校的条件,普通人家的孩子,是难以得到其青睐的。如果是这样,推荐就容易从拼才学、拼品德又异化为拼爹、拼关系。如果有人为了子女能得到这块“敲门砖”而与某位专家或官员做交易,花钱买推荐,只能使招生腐败增添一个新变种。这不能不引起警惕。
才华横溢如李白,之所以怀抱“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的希冀,也只是希望通过结识韩荆州这样的伯乐而得到举荐,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平心而论,推荐制度本身并不坏。关键在于,如何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来确保自主招生推荐的公正,让推荐人唯才是举。教育部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需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而人民大学则告知推荐人,学校有权公开其姓名和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这些要求和举措对于维护推荐制度的公平是必要的,当推荐人的良知与立场不足以保证其推荐的公正时,让完善的制度本身的制约规则来规范其行为,就成为必需的底线。让考生推荐与推荐人的诚信乃至个人前途挂起钩来,让公众参与到推荐全过程中来,使被推荐人经得起公众的客观评判,这才是向高校推荐贤才的可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