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杀不成开车撞死人:想让法律结束自己的生命

17.06.2015  10:06

   自杀不成竟用汽车撞人

  2014年9月12日上午,白连波开车外出购买水管件。他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市场转了转,没有找到卖水管件的商家。他因此心情烦躁,于是去该市场一小超市内买了一把壁纸刀,将车停在市场附近的马路上,准备割腕自杀。白连波用壁纸刀在左手腕上割了三刀,流了很多血,左大腿也在割腕时受伤。看着自己的状态,白连波觉得自己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心情更加烦躁:“为什么想死都这么难?”于是,他产生了撞人的想法,“希望通过把人撞死,警察能够将我毙了。”最终,白连波造成二死一伤的后果。今年6月12日,白连波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白连波,今年36岁,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昌平区。2013年7月,他被诊断出患有抑郁症,之后开始吃药治疗,病情基本得到控制。白连波说,案发前些天自己的病情不太稳定,2014年9月12日出门之前他感到心情烦躁。

  据白连波描述,在割腕自杀没死的情况下,他将车开上马路,准备通过撞人的方式实现间接自杀——如果撞人撞得够多够严重的话,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白连波说,打定主意后,他将车开上昌平区马坊村西侧的马讲路,车开出不远,他看到路边有一个推着儿童小推车的妇女,于是开车从后面朝该妇女的腿部撞了上去,该女子立即滚到车后面去了。撞人后,白连波没有踩刹车,也没有收油,继续开车向前。不远处,他又看到两名在路边并排行走的人。这次,他将车提速后朝两名女子的腰部撞去,两人被撞飞,其中一人还砸到玻璃上了。之后,他将车停在路边,向警方报案,“我故意开车把人撞了,再等10分钟,如果警察不到达现场的话,我还会继续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