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拟出台《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救助款物不得平均分配

26.12.2013  12:35

  本报讯 记者陈艳伟报道:12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已草拟出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2014年1月24日之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然灾害救助征求意见”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email protected]

  《草案》提出,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全省救灾物资的调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专款(物)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救助款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向无灾地区拨付,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