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施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生活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

27.06.2014  12:22

  今视网6月27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6月27日,今视网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公布。《办法》要求,要建立救灾资金快速下拨机制和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各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应当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8条。《办法》规定,江西省减灾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部门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救助工作经费。

  《办法》要求,要建立救灾资金快速下拨机制和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各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应当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救助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实物救助和现金救助,并逐步建立政策性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制度,在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鼓励、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保。

  江西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是全国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近5年来,江西省共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8.5亿元,平均每年救助受灾群众300万人次。 江西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践中,还存在救助准备措施不够完备、应急响应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救灾能力建设滞后等方面的不足。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江西省灾害救助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的历史新阶段,对于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