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大增 提高保障水平提升预警能力

31.12.2013  02:25

    近日,记者从全省减灾委全体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省坚持常态减灾和应急救灾相结合,扎实做好各项减灾救灾工作,切实增强了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和救灾应急能力,有效应对了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维护了灾区社会安定。仅去年以来,我省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8.82亿元、省级救灾资金3150万元,完成1.78万户因灾倒房重建任务。

    防灾减灾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资金保障上,我省健全了省、市、县三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并纳入了省政府民生工程考核范围,省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500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物资保障上,交通运输、水利、民政等部门加强公路、防汛抗旱、救灾等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一期工程7000平方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改扩建项目的选址、用地等相关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队伍保障上,我省培育壮大了一支防灾减灾队伍,军区、消防、武警水电、林业、国土资源等专业救援力量不断增强,民政、交通运输、地震、红十字会等部门逐步加强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开展心理救援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格局。

    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各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涵盖各类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机制,灾害监测水平不断提高。其中,水利部门新建了一批雨量站、水文信息中心站;气象部门建立健全了气象观测系统,实现了所有乡镇和部分重点防御流域全覆盖;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省减灾办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灾情趋势预测月度、季度和年度会商机制,今年已开展5次灾情会商,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了灾害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跨部门、跨区域以及军地之间应急联动协调机制。省民政厅积极推进政策创制,制定了救灾补助标准,形成了以灾后应急救助、因灾死亡人员抚慰、过渡性救助、因灾倒房重建、旱灾临时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等6项补助政策为主体的灾害救助体系。全省各级也修订出台了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