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药”变“黑心药”让人揪心

19.11.2014  12: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1月15日发布近日对吉林、广东部分企业开展检查的结果。结果显示,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厂区)原料库部分药材霉变,企业还存在故意编造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

    这是号称做“良心药、放心药”的修正药业继毒胶囊风波后再次“榜上有名”。虽然修正药业事后做出了销毁霉变药材、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撤职、辞退的处理决定,但只字未提造假,因而被众多网友指出存在避重就轻之意。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是国家关注的重点。2012年5月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更是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放在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实施,为我国医药行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实为国之福、民之幸。

    但是,大环境良好不代表不存在问题。近年来,药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就像“心头刺”一般挑动着每个人的神经。药品质量不合格,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众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们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不良影响。就如此次“药材发霉”事件,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药剂师就告诉记者,中药材发生发霉变质,将有可能产生有致癌作用的黄曲霉素。这不禁让“谈癌色变”的我们捏一把冷汗。

    各大知名药企争相宣传良心制药却纷纷陷入“泥淖”无法自拔,实在是让我们不得不认真审视当前的医药行业。在药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仍然畏畏缩缩,持鸵鸟心态的话,药品安全问题只能愈演愈烈。要想真正解决药品安全问题,就必须首先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对症下药”。

    药品是通过市场流通的,有市场就有利益,有利益就难以保证“良心”。虽然我们在全社会提倡道德至上,也对改变市场风气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却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这时候,法制约束和政府监管就成为了解决药品安全问题最有效的武器。

    相关管理机构也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确立,从立法层面追究违法厂商责任,确立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要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监管,保持监管体系的专业性、技术性、系统性,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责任。

    不说空话,不说大话,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出现一条“漏网之鱼”。长此以往,“良心药”才能名副其实。(来源:人民网 梁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