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主要林木良种生产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管理暂行办法》

25.03.2014  10:06

3月18日,省林业厅出台了《江西省主要林木良种生产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管理暂行办法》。

我省出台两个办法旨在建立“定向供种、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的良种种苗生产使用机制,即各良种基地生产的良种由省里统一调剂和贮备,由省级保障性苗圃统一育苗,优先保障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其中《江西省主要林木良种生产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分为良种生产管理、使用管理、监管管理、责任追究等几个章节,从良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采种、育苗、造林等环节规范了良种生产与使用管理,同时对良种基地申报及考核做了要求;《江西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管理办法》明确了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所用苗木应是国家或省级重点良(采)种基地生产的良种或经省厅认可的良种,经省级保障性苗圃培育后,由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造林任务定向调剂给辖区内县(市、区),否则不予验收,不得享受国家和省有关造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