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艺文:我们也可以来一次“公平”的募捐

30.10.2013  18:25

  “最近,安徽省宁国市的多名网友了解到3户困难病人无钱治病,便准备为其募捐。岂料,募捐日期临近时,网友却被当地民政部门约谈,称这样的募捐行动对他人不公平:宁国市有2000多人需要救助,这次却只为3个人募捐,这样对其他人不公平。”(人民网10月29日)

  为困难户献爱心募捐,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也是值得肯定的。无论募捐的钱数多少,也无论受捐助的人数多少,只要存有着那一份心,就是正能量,就是好的。募捐是民众自发的善举,无所谓公平不公平。这就好比为山区希望小学捐书本,全国那么多山区的希望小学,而只为其中一所捐助,能说这不公平?有人要捐献眼角膜,全国需要眼角膜移植的患者那么多,而只给其中的一个或两个,能说这不公平?怎么捐助是民众的自由,民众没有义务捐助这所有的2000多人。相反,捐助这所有的2000多人是政府的责任,准确的说,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民政部门如果只帮助其中一部分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如果宁国市民政局实在是认为网友只为3人募捐,而不管其他2000多人是不公之举的话,那我们也可以按照民政局的逻辑来一次“公平”的募捐: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所有网友,募集资金帮助宁国市所有需要帮助的这2000多人。

  必须还是民间募集,不仅宁国市民政局,其他所有官方组织都不得参与。在募集之前,有必要对宁国市民政局提出的2000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是说有2000多人吗?请民政局提交这2000多人的真实困难资料。在宁国市本地,民众可以自发推荐出一个审查委员会,负责困难资料真实性的核对。保证受助情况无误之后,便可以开始募捐,在全国范围内的募捐。

  可以邀请各个地方的民众、媒体等对募捐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募捐的透明性。此外,媒体还担负有报道、宣传此次募捐的责任。募捐结束之后,同样可以在民众自发的监督之下,将这些募集到的资金按照2000多人的数量进行均分,向他们发放。这样,募捐就不只照顾到了3个人,而是民政局所说的2000多人的全部,而且每人所受募集资金还都是一样的。按照民政局的说法,这下应该就公平了吧。

  不知宁国市民政局对这样的募捐会不会又提出什么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