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普通高招艺术类考试时间敲定 部分专业考试有调整

26.11.2014  13:15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5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1月25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去年相比,新公布的高招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部分内容有所调整,取消舞蹈学专业考生《视唱模唱》科目考试。

  据介绍,为方便学校和考生查阅和研读考试大纲,在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的基础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微调制定了《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分《江西省2015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15年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两大块进行公布。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四大类别:1.美术与设计学类;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

  据了解,《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2014年考试大纲相比,主要变化是在内容上对舞蹈学专业考生,取消《视唱模唱》科目考试,《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使用乙卷,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使用《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甲卷)。甲卷分值为120分,乙卷分值为100分。

  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兼报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的考试;舞蹈学专业兼报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甲卷)的考试。

  此外,根据考务工作需要,对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科目一《素描》,科目二《速写》,科目三《色彩》。

  据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将于2014年12月7日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考点进行;全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将于2014年12月7日—18日统一集中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