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严防"四风"问题死灰复燃

18.09.2015  18:10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杜绝“节日腐败”,近日,九江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纪律意识,带头自我约束,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各种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歪风邪气,自觉遵循“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不放,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抓出成效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财政、人社、审计、公安、税务等主责部门,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形成全市上下整治“节日腐败”的凌厉攻势。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的顶风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九江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