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南坑镇档案规范化管理达省二级标准

12.12.2014  18:13
  

12月9日,由萍乡市档案局、芦溪县档案局组成的评估组,联合对芦溪县南坑镇档案室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等级评估,评估组首先听取了南坑镇档案工作情况的汇报,然后依照《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了现场评估,经过听、看、问、查,评估组一致认为南坑镇在组织管理、开发利用、业务建设、基础设施这综合四项上达到了省二级标准,被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单位”,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芦溪县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