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四举措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03.03.2016  15:58
  

  

  近日,芦溪县法制办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从源头上确保依法行政,芦溪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芦溪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具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奠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基础。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手册》。为更好地指导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编辑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手册》。 

  三是积极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文件对规范性文件清理作出部署,按保留类、修改类、废止类三类进行梳理,目前清理工作已进行到收尾阶段。

  四是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民生保障及金融创新方面的制度供给。2015年以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民生保障及金融创新方面的就有6件,《芦溪县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芦溪县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芦溪县中小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微企业“集惠贷”风险担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精准扶贫、惠农补助等民生工程保驾护航,推动了企业融资贷款、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先行改革。(芦溪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