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芦溪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指标测评

29.11.2016  15:34

  2016年11月24—25日,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冀常和率领省发改委、省林业厅、萍乡市环保局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指标测评组,对芦溪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指标测评。
  期间,指标测评组深入芦溪县各乡村、街道、重点项目和企业等地进行了现场考察,按照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对芦溪县省级生态县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23项指标进行技术评估,并核查了相关档案资料和开展民意调查。
  25日下午,召开了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汇报会暨反馈会。会上,测评组听取了芦溪县生态县建设情况的汇报,观看了生态县创建工作专题片。并反馈了指标测评意见,认为芦溪县省级生态县建设成效明显,原则同意通过省级生态县指标测评,建议按测评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成整改工作,早日向省环保厅申请考核验收。
  冀常和在反馈会上高度赞扬了芦溪县优美的生态环境,充分肯定了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效。并对芦溪县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四是要率先打造美丽中国“江西芦溪样板”。